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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三章表现出色

他先来到了铅球比赛的场地上,看到几个人都在那里投掷,有一个老师当裁判,正在那里统计各人的成绩,晨曦看到成绩榜上,投掷最远的那个同学,才是九米五的距离,其他的同学就是差强人意了,最近的那个,才投出去了四米多,毕竟对于这些成绩特别好的同学们来说,这五公斤的铅球,一下子投掷出去,能有这样的成绩,已经不错了。

刘娇娇跟在他身边,看到那些投掷铅球的同学们的成绩,然后大喊一声:“你们是来争夺第二名的吗?”让大家惊诧不已,这个美女怎么跑到男生比赛的场地上来耀武扬威了,还喊出了那样的狂言,难道她要在这里参加比赛吗?可是他们看到这个美女身边的那个大帅哥的时候,他们才知道人家是为这个大帅哥喊的。都没有搭理她,而是继续自己的事情了。

晨曦听到刘娇娇的话,向她笑了笑,说道:“娇娇,你真有个性,这些同学们以后肯定记住你了,呵呵。”刘娇娇说道:“因为我相信你,你一定要表现出色哦,否则大家就看不起你了。”晨曦点了点头。

他拿起了一个铅球,向裁判报了一下自己的姓名,然后来到一个赛道上,一下子把铅球投掷了出去,他也不想表现的太突出,只是扔出去了十二米多一点,让那个裁判惊讶了半天,没有想到会出现如此好的成绩,因为他看到了前面最远的才是九米五的距离,此刻出现一个十二米多的,怎能不高兴呢?于是他宣布了高晨曦的成绩,是十二米三四的距离。让大家都以惊讶的目光看着他,晨曦对着大家笑了笑,说道:“老师,我现在可以走了吗?”

那个老师笑道:“这位同学,每个人有三次投掷的机会,难道你不再试试了吗?说不定你的成绩会更好呢?”晨曦笑道:“不用了,我感觉这就是我最好的成绩了,再投掷的话,说不定成绩还不如这次的呢。我先走了,祝你们取得好成绩。”

说完他就离开了那里,来到了标枪的场地,这里距离铅球的场地没有多远,但是比赛场地却比铅球场地大很多,可能是标枪重量比较轻,投掷的比较远的原因,所以场地都是呈扇形的,距离延伸了七十多米,整个标枪场地就是一个大圆圈,能同时让八个人投掷标枪,外围是每隔五米设置一个标点,然后里面还有更小的距离的标点,就是为了统计成绩的。而且标枪上都是有编号的,投掷到别的选手的赛道里,那是要取消成绩的。

晨曦被分在了第三组比赛,他看到男生投掷标枪的选手有五十多个,看样子这项的竞争还是很激烈的,同样的每个人有三次投掷的机会,晨曦看到,前两组的选手们,投掷最远的距离也就是二十多米,而且还有两个人投偏了,投到了其他人的赛道上,取消了成绩。他感觉自己这次只要投到三十五米的距离,就能拿到冠军了。在比赛的时候,他果然投了个三十五米整,让那个负责统计成绩的裁判惊讶不已,看到别人都是二十多米的距离,而这个选手一下子提高了十米的距离,怎么不让他惊讶呢?在晨曦要走的时候,他也问了高晨曦,要不要再试两次,每个人有三次投掷的机会的,晨曦摇了摇头,表示这就是自己最好的成绩了,再试说不定还不如这一次呢。裁判也知道,投掷类的比赛,一般都会第一次的成绩是最好的,因为此时体力是最旺盛的,所以取得的成绩也是最好的,而第二次和第三次,完全是运动员们想争取的机会而已。

晨曦离开了投掷标枪的场地之后,看了看表,时间已经来到了十点半,没有想到时间会这么快,接下来就是今天上午的最后一项比赛了,举重比赛。他在刘娇娇的带领下,来到了体育馆的另一侧,这里就是举重比赛的场地。他看到这些举重的选手们都是身材不高,而且体格非常扎实的选手,只有自己是身高体瘦的选手,与别的选手差别很大。

居中分为抓举和挺举两个方面,这里是大学生运动会,所以也没有多少公斤级的比赛,能举起来多重就是多重,最后以两项加起来的总重最多的获得冠军。先举行的是抓举比赛,在晨曦来到这里之前,已经有好几个人上去试举了,同样的,每个人都有三次试举的机会,他看到现在的哑铃的重量已经被加到一百零五公斤了,没有想到这北京大学还有大力士呢?这也不像考上来的那些好学生啊?难道是学校培养的运动健将?

其实他猜的也不错,每个学校都有运动健将,而且每年的大学之间,也有交流会的,他们会派出自己学校最强的选手去比赛,得奖的那个学校,会得到那时候另外两个学校提供的奖品。这些选手们在运动会的时候,就会出来展现自己的比赛水平,好让自己的教练和裁判们知道自己的水平,有没有资格参加下一次的学校比赛。

此时哑铃的重量已经是一百零五公斤了,一个叫做李鹏辉的同学试举了三次,前两次失败了,直到第三次,才直接抓举起来,大家给他送上了热烈的掌声,由于举重的时候,要把哑铃举起来,站稳了,坚持三秒以上,才算是举重成功,否则就算失败。

裁判问还有没有要来试举的,晨曦说让工作人员把哑铃的重量加到一百二十公斤。其他人听到这个重量,倒吸了一口凉气,就那一百零五公斤的重量,那个实力超群的李鹏辉都试举了三次,才成功呢,而这个发出声音的人,到底是谁啊?难道是今年的大一新生?

工作人员很快的就到了台上巴哑铃的重量加到了一百二十公斤,大家就看到一个帅气异常的男生走到了台上,他现在穿的还是篮球服呢,可见他是喜欢篮球的同学,可是喜欢篮球的同学怎么跑到举重的场地上来了?而且还要举起一百二十公斤的重量?难道他真的能举起来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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