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读文教 > 都市言情 > 从选秀回锅肉开始 > 第三十二章 Empire State of Mind

“你们好啊,喔,出现了一个我没想到会来这里的人。”练习室里,王嘉耳送别上一组《Artist》,很快迎来推门进来的《EmpireStateofMind》组,然后他一眼就看见了叶青。

意料之外的人选。

“是吧,我都没有想到我自己会选Rap。”叶青笑着回了一句,不过玩笑过后,他也解释说自己想给观众新鲜感。说他如果一直唱歌的话,可能展示给观众的东西就比较有限。

对此王嘉耳表示...

“你说得对。”

一番交流,大家这才进入正题。

“来,也许你们愿意唱一唱原唱的版本。”王嘉耳稍稍正色,开启教学模式:“还是说,我们直接来节中文的版本。”

“我想试试!”

叶青举手。

节目组给出的是中文Rap版本,只有副歌的时候保留英文。叶青本来就想给节目组提提意见,眼看现在有机会就赶紧往前一站。结果他看着车旁边的现场导演无动于衷,完全没有播放伴奏的意思,叶青只能直接来了:“Yeah,I'moutthatBrooklyn

NowI'mdowninTribeca

RightnexttoDeNiro

ButI’llbehoodforever...”

现场唱了一小段,叶青的一开始稍稍有些生涩,但很快调整过来——哪怕没有伴奏他也不虚的,就是少了点效果。

而在专业人士眼中...

王嘉耳先是整个人一顿,然后面露惊讶——这不是节目效果,因为他本来只是抱着让选手试试看的心情,结果没想到叶青唱得不错。

不为别的。

他唱英文Rap确实就有那味儿了,还不是纯模仿的感觉。

...

叶青敢唱原版的原因,有很多。

首先他的英文水平显然是不错的,不是那种发音不行的选手。然后必须说一句中文说唱和英文说唱,因为某些比如音调之类的原因,所以有时候不能算一回事:英文Rap相对自由一些,但就更看选手自己的风格发挥。

这些都会体现在rapper的flow里:

而所谓flow,其实简单讲就是唱歌词的方式、发音音调、断句还有语速,甚至包括自身嗓音特点结合等等,当然也可以更简单地理解为“演唱者把词和节奏结合起来的方式”。

你可以是阿姆。

可以是GAI。

当然也可以是“蛋黄的长裙,蓬松的头发”,这个在某种意义上无所谓好坏...

只要有自己的风格,独特的风格。

叶青就很不错,王嘉耳很认真的听完,认为这是他今天收获的一个小惊喜,虽然他的说唱里面也有不成熟的地方,但这不就是Rap导师存在的意义么?

“很好,我很喜欢。”

一段唱罢,王嘉耳用他特有的那种嗓音评价:“Youknowwhat?我觉得你最好的部分是你很有自己的风格,还有情感也很到位。”

叶青稍稍放心下来:“谢谢。”

王嘉耳也顺道了个问题:“那你是怎么理解的这首歌?”

“我其实刚才有去熟悉Jay-Z写这些歌词的一些背景,每一句都尽量把握情绪。”

叶青是有思考过的。

哪怕做了比较冒险的举动,他也会尽量把冒险往低风险走:“所以我知道第一句Jay-Z年轻时住在纽约Brooklyn的贫民窟。然后第二句是多年之后,他努力住进了Tribeca,那里是比上东区还有昂贵的富人区。至于Jay-Z第三句提到的DeNiro是罗伯特·德洛尼,和他做了邻居。”

“但我觉得最重要的点,是要落到第四句:Jay-Z的意思是虽然我离开了贫民区,但我从没忘记我从哪里来,忘记本心。”

...

一句一句理解歌词其实这是很多人比较难做到的,何况是这么一小段时间。

不过叶青也解释说:

他其实比较早就接触这首歌,然后所以才了解的比较清楚。

算是讨了个巧。

“平时听的也是你的积累,很好的。”

说到这,王嘉耳和叶青两人心照不宣没有多聊接下来的部分——因为Jay-Z虽然也是知名Rapper了,但你要知道在米国这些Rapper,来自贫民窟然后他们的发家史可能就是...

Weed,甚至更严重。

并且对于漂亮国相当一部分Rapper来讲,他们不但不会觉得有啥,甚至还会在歌词里带着“炫耀”的口气展示出来——这是一种不少见的现象,在米国这种国家甚至成为了“资历”。

比如他们会在歌词里展示自己曾经的活动地点,以显示真实性。

他们会写自己的制作过程。

知名歌手关于这种东西也不会真的整首歌都是这个,无非就是我在哪干嘛这种说一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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